別被騙了!買仿冒家具沒有比較low - 優生活 - 設計 - 一桌四椅的生活 - 商業周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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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事實終究是事實。是的,有部分仿冒是合法的(不是全部喔),不管是叫復刻或複製或拽個英文就是與copy同個動作的REPLICA,只要過了專利期,原創者未申請延續的話,就可以百分百copy,是合法的。 Eames夫婦、Wegner、Corbusier以及大部分在1990年1980年前(我再保守點好了,原因後述)設計的椅子桌子,都已可以合法複製,且是百分百完全一樣的複製。 但有個前提,不能把「品牌商標」印在椅子上,印了就是違法的,因為這會觸犯商標法。還有,沒有超過25年的設計產品,不一定能合法複刻,近一年的更是確定不能copy,若是今年米蘭展的新品家具複刻品,都一定是違法的,就麻煩代理商們告那些違法廠商告到倒吧 ! 仿冒是非法的,仿冒是盜用別人的創意,仿冒不尊重原創,仿冒是該死的,以上,大概就是我之前的錯誤概念。嗯嗯,我知道,你們一定也跟我一樣的想法。因為難得罵人罵到姥姥自己,我從各個面向去討論這個議題,試圖找到支持自己的理由,但可惜,最後都沒找到。 先從最無聊又容易被人利用的法理來看。我們對創作的保護年限,一般都以為是保護創作者等身(就是到他掛了的那年),再加之後的50年;因此許多代理商或店家或消費者,都會指著仿冒家具說:「這個設計師去世還不到50年,仿冒是不合法的。」 錯了,因為家具設計不屬於著作權的範圍,而屬專利權。保護年限最長就2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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