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律師挑最棘手的先做 從容管好兩岸200位律師
這樣日理萬機的人,大概不難想像其案牘勞形的樣子。但這些公事,都阻礙不了他愛玩、愛旅遊的一顆心;每週還固定撥出時間練瑜伽、寫書法,這半年來也開始學起太極拳;不禁讓人好奇,面對這麼多繁複工作及多重角色,還可以兼顧生活品質與休閒活動,黃日燦究竟是怎麼做到的?
原因,黃日燦一言以蔽之:「最棘手、最麻煩的事情最先做。」他說,「三十多年下來,這對我可能是幫助最大的,如果沒有這麼做,我不可能做到今天。」他半開玩笑的說,照他的工作內容,彷彿已經活了一百五十歲,說明了這個習慣幫他增加工作效率,快速體驗人生。
除了時間的緊迫性之外,事情的「多樣性」更是挑戰。黃日燦形容,做律師的就像開雜貨店、理髮店一樣,永遠不知道什麼人要進來,也永遠不確定明天的生活會是怎樣,「那個時候,遇到比較麻煩的事情,會想說明天再做,但明天又有新的事。事情放越久就越煩,煩了以後就更不想碰它。」
其實,這種反應和大多數人一樣,喜歡讓自己的心情停留在一個舒適圈,讓心情保持愉快,卻忽略了這對事情的解決完全是背道而馳。
於是,日積月累下,黃日燦發現,已經很努力的自己,每天的事情還是做不完,桌面文件總是堆積如山。「除非我不做這行業,不然永遠都是事情比時間多。」而且,困難或麻煩之事若放著不處理,即使先處理別的事,心還是懸在那裡,影響了做其他事的心情和狀態。黃日燦終於體悟到:「遲早要做,與其遲,不如早。」
舉例來說,有時候律師在看案子時會出現盲點,這時多數人通常會想說「等下再想」,但黃日燦認為,「等下再想」這件事情已經造成心理負擔,「我的經驗是,現在想不出來,擺兩個鐘頭就想得出來,這種事發生的機率是有,但非常小。」
幾次嘗試後發現,先做完最棘手的事會有種「輕舟已過萬重山」的感覺,接下來就很順手,因為感覺上再沒有更難的事了。「當你知道這麼做是有利的,並實際享受它帶來的好處,你就可以持續下去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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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抓出最重要的事情來,對於處理事情的輕重緩急,心中也早有了排序。他說:「最難的事都能先處理,簡單的事情就更沒什麼好拖的。」這麼做,除了可避免負面效應外,更能帶來正面回饋。
黃日燦用他常從事的網球運動來比喻:只要早半秒鐘到位,就從容很多;晚半秒鐘,注定永遠疲於奔命。
這樣的好習慣讓黃日燦在事業上很早取得成就,並不斷自我突破。一九九○年從美國回台灣時,他成為眾達全球唯一的華裔合夥人。在台灣二十一年來,陸續完成幾個轟動一時的案子,包括雅虎購併奇摩案、富邦金控購併荷商安泰人壽等等。
這個習慣隨著職位越做越高,事情越來越多,而變得難度更高,「但是它創造的價值也越來越高啊!」黃日燦說,他現在雖然不必事必躬親,但他若不發動,下面的人也動不了,「假如我一有遲疑,留在我手上,那事情還是我的,只會累死自己。」他在管理上一樣貫徹這個習慣的精神:「該交辦、授權、給指示的,一定要馬上給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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