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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/09/2008

Leeym’s Blog

Leeym’s Blog - 最新連載 - 矽谷台勞週記 - 在 Y! Tiger Team 的 backend engineer, 台灣人,在 Y! TW待了六年,07年七月轉調 Y! US(應該是),寫了蠻多美國文化以及在 sunnyvale 工作(code review, project, ...)的種種。
獵人頭公司來電 at Leeym’s Blog

我在 Yahoo! 當軟體工程師,拿的是 Blanket L-1B 簽證。

和 H 簽證一樣,L-1A 用於專業經理人,L-1B 用給專業人員。和 H 簽證不同的是,L 簽證適用於公司內轉,你必須在三年之內於一家公司的海外部門待滿一年,然後才能轉調至該公司的美國部門。有聽說 Blanket L-1B 只要待滿半年即可申請轉調,不過我不確定相關規定。

大型的公司大部分用 Blanket L-1B,幾乎申請都會過,提出申請後一個月內就會拿到簽證。比較小型的公司如果用一般的 L-1B 的話,需經過個案審核,會拖得比較久一點。

L-1 不受限於每年四萬五千個的名額限制,所以近年來成為 H-1 的替代方案之一。不過已經有美國國會議員盯上這個議題,不知道之後會不會修改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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